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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工作有关要求(试行)

作者: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2-07-29  点击数:1845   返回上一页

为贯彻执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要求的“全员全程质量管理”,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现针对造血干细胞报名、登记、血样采集、贮运等环节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填写

1、填写《志愿捐献者同意书》(以下简称同意书)是把好入库资料质量的第一关,在征集志愿者时,要求志愿者征求家人(父母或配偶)意见,慎重考虑,决定志愿捐献后,再填写《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尽量避免心血来潮、草率决定或“随大流”等不成熟的志愿者报名。

2、志愿捐献者必须是本省户籍且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公民,采样时须出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

3、采样时,要确定每一位捐献者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认真询问志愿者的既往病史,确定志愿者身体健康。

4、本省在校学生捐献,必须经父母同意,并留有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QQ号、email地址。

5、对本省暂无相对固定住址或工作单位等流动性较大人群,暂不接受捐献,对少数执意要求捐献的志愿者,可先报名预登记,待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后,再通知安排采集。    

6、根据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不接受非本省户籍人员或持有临时身份证的在皖学生参加造血干细胞捐献,捐献人群最好是曾有多次献血经历或有捐献血小板经历。

7、《同意书》必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各类栏目需填写齐全,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QQ号、email地址和亲属等栏目绝对不能空缺;住址填写详尽到“×街(路)×号×院×楼×室”或“×乡×村×组”;所有应签名处都必须有捐献者本人签字。

8、在填写“与我本人联系不上时,可请下列两位亲友转告”两栏时,要求选择与本人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不同且相对固定的两位亲友。

9、加强对采样前《同意书》的预审核工作,对《同意书》填写不规范的标本,及时通知实验室暂缓检测,并暂不补贴采集费。    

二、血样的抽取:

1、采血管必须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5 ml塑料真空管,抗凝剂为EDTA-2Na/2K,切勿使用肝素钠。每人两管,每管采血量3-4ml,抽完血样要上下颠倒4-5次,避免产生凝血,切勿乱摇,以免产生溶血。避免在送检后发现溶血、凝血、破管等现象。

2、条形码标签要清晰完整;血样管条形码编号必须与《同意书》编号一一对应,坚决杜绝差错产生;每次采集血样的编号要相对集中。血样抽取后,血样管及《同意书》要按编号顺序有序排好,以便交接。

3、血样采集后暂不能寄送的,应按有关技术规定暂时贮存,寄送前要做好标本密封,包装完好,以确保样本寄送安全可靠。

4、杜绝在登记、采样、贮存、寄送等环节的差错造成的样本报废。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

六安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64-337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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