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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红十字志愿服务?
红十字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由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和红十字志愿者参与 ,完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行为。志愿服务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之一 ,是践行人道理念的重要途径 ,“无志愿服务 ,无红十字运动”。
志愿服务最早是亨利·杜南在《索尔费里诺回忆录》中提出的一个想法 ,即“建立救济团体 ,以便由热心忠诚的和完全胜任的志愿者们来照料战争中的伤兵”。1863年 ,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首次决定将志愿人员“置于军队指挥部管辖之下”,并享有同军队医务人员一样的待遇。第 12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大会通过了“志愿工作政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成立 90年来 ,红十字志愿者已从10万人发展到1亿人 ,庞大的红十字志愿者网络支持着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发展。
截至 2012年底 ,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总数达 225.1万人 ,志愿服务队7000余支 ,服务基地超过1万个 ,志愿服务涉及应急救援、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宣传无偿献血、宣传预防艾滋病、红十字精神传播、筹资劝募、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
如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凡参与由团体单位组织或参加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团体单位应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统计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为志愿者配发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个人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者,应填写《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在所在地红十字会备案,经报县及县以上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批准后,配发红十字志愿者证、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卡和服饰,即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志愿服务时间每年累计达到 2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应主动到所在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
如何提供红十字志愿服务?
个体志愿者可以关注各级红十字会官方网站的活动发布,主动留意各级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动态,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活动,或者申请加入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为他人提供志愿服务。
红十字志愿者可以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红十字会申请成立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成立申请通过后,以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名义围绕红十字业务工作向所在地红十字会申请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并向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交活动记录。
联系单位:
1、六安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64-3379534,地址: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15楼
2、金安区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64-3269872,地址:佛子岭路与安丰南楼交叉口金安区政府1楼13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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